古玩字画小说馆>玄幻>(公)高H偷吃 > 第三十三章-正文 苦苦哀求
    对于税收改革的事情♀朱慈烺很少发表意见,不过大方向上还是要朱慈烺来🊷确🗏🚤🕘定的,最后内阁商议认为妥当之后提交给朱慈烺,然后审议通过,陛下用印之后,这才能发布出去。

    别的朱🂔🎜👿慈烺可以不管,但是只要是对法律动手,哪怕只改一个字都要他亲自批准,甚至对于法律的任何解释性条款都要朱慈烺亲🐶🄒☦自看过用📛🛡过印之后才能实施。

    实际上对法律条文的注解说明,并不是后世什么创举,在明朝这种东西已经很普遍,对大明律的各种解释甚至比大明律本身🈭🁢要厚的多。

    因为大明以及前朝的法律都是比🂣较宽泛的,在实际执行中,难免碰到这样那样的新问题,而一些官员机会因为这个情况给出新判例,然后刑部甚至皇上亲自动手,对这些进行注解。

    朱慈烺前前后后修订了上百次的大明律注解,剔除了很多不🞯合时宜的法🕿🏜律解释。

    例如今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玷污义女案’这个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

    这里面说的义女并不是大家以为的🍞那种干女儿关系,这只是大明奴仆制度的一个变种。

    当初朱元璋制定大明律的时候,明确规定了,普通百姓不得为奴,也不得蓄养🆶📿奴隶,如果发现了奴隶主就要杖责一百,然后把奴隶发还。

    而官员和贵族阶层,对于⛖🚜🔒拥有奴隶的🕨🌇☤🕨🌇☤数量也进行了限制。

    本来是一心好意,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不让我样奴仆,那我就养义男义女,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明🏟朝人动不动义子数百的原因之一。

    你以为那些义子义女就是跟♃🅲后世的干儿子干女儿一样?其实人家只是仆人比较多而已,认义子的风气就是这么形成的。

    后来这种情况🅠成☙为普遍之后,在后来的案件中主仆纠纷🀛♋🆶就变成了,主家跟义子义女的纠纷。

    万历十五🗦🝵年之前,这种判定相当混乱,几乎完全依靠地方官员自己的主官判断来定案🌛。

    而万历十年,大明对于这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认定如果雇佣合同上没有写明时间的,以雇工论,如果写明时间长短的则根据短工雇佣计算。

    而如果收受的雇佣钱款比较多的🂣,则又以奴仆计算。

    对于奴仆义男义女这些,在家养的久的,配有家室的,那就按照家中亲眷子孙论,要🌛是家养的时间不长,没有给予配家室,那么就按照雇佣工人算。

    而士绅之家要是出现这种情况就按照🕨🌇☤奴婢法论。

    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有了⛖🚜🔒这个解释条款,那么很多地方也都是宽🔐⛙泛的有操作空间的,例如这家养日久,多久算就?受雇欠款较多,那多少算多,这些事情完全又是靠着主官的想法来。

    后来朱慈烺曾经又出台过一个规定那就是🎋🏤‘禁止把汉人卖🕿🏜为奴婢🔐⛙’。

    这只是一个圣旨,但是🁮具体执行的时候发现,这跟朱元璋那说法完全没有区别,不卖奴隶,那大家还收义子义女嘛,反正一直都是这么干的嘛。

    而💲🕰🍏这个玷污义女案🞬🗑🚷就是发生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这位刘姓雇主靠着购买的几台轧棉机在乡里开了一🏮🝝🌉个轧棉工坊。

    平时就是帮乡间的农♀民把棉花脱脱籽,然后弹棉花打被子等等。🔐⛙

    后来他看见纺纱也挺赚钱的,这些百姓打完棉花之后,一般都喜欢把棉花🊷直接出售,他卖棉花哪有把棉花加🕔🉙工成棉纱赚钱。

    然后他又买了几☙台纺纱机,然后雇佣了几个女工干活,前几年因为大明不少地方都发生了大旱,所以农民为了生活不少就到城里当雇工干活,然后买粮食吃。

    这位☏刘姓雇主就以给更多工钱为由诱骗这些🂆🌞⛲百姓签署长约🕿🏜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