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从缺口处走下长城,走了很久的山路终于回到家。

    “振华!”董秋兰死死抓住儿子的手,急切道,“以后不能去黑市,太危险了。”

    “娘,我没事。”王振华打开布袋,露出白花花的大米。

    空气顿时安静,六只眼睛死盯着大米。

    “老天爷!”董秋兰用力捂心口,自从老伴儿去世,家里再没吃过大米。

    弟弟和妹妹的眼都直了,恨不得一头扎进米袋,化身米虫吃一辈子。

    “不过了,咱们吃咸鱼米饭。”董秋兰抱着粮食跑进厨房。

    很快,中午饭做好,四碗大米饭,碗里放着几条小咸鱼。

    香甜软糯的米饭,仿佛融化在舌尖,咀嚼时会有淡淡的甜味。

    小鱼被盐和酱油腌制,没有鱼腥味,只有脂肪的美。

    王振华感慨,这才是生活,从穿越到现在,这顿饭吃得最香。

    家人们狼吞虎咽,一边摇头晃脑,一边露出傻笑。

    王振华吃过无数次酒席,从没见过有人对着食物傻笑。

    最后,家人们用舌头舔瓷碗,把碗底舔得干干净净。

    这让他一阵心疼。

    “振华,你比以前有本事了,娘心里痛快……”

    “娘,你别激动,以后我努力挣钱,咱们天天吃大米饭。”

    王振华急忙安慰她,老妈喜欢哭鼻子,心肠太软。

    不过,一家四口一年要吃多少斤大米呢?

    王振华问道,“娘,如果顿顿吃米饭,咱家一年要吃多少大米?”

    “七百斤,七百斤大米绝对够咱家吃一年。”董秋兰说道,话语中带着憧憬。

    王振华决定,用最短的时间囤积七百斤大米,为进京计划节省时间。

    屯粮需要钞票和粮票,打猎可以换到这些,但打猎需要猎枪。

    老孙的猎枪要九十块钱,目前买不起。

    王振华考虑要不要租他的猎枪,扭头看墙角的捕鼠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