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洪周乐。
乙方:林如夏。
啧,多般配啊!
而霍正霆却笑着回答:“洪总怕是忘了,我和夏夏是夫妻关系,生如夏花这间公司是我们婚姻期间开办的,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代她签字,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洪周乐听了之后气的牙痒痒。偏偏又说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他!
因为他知道霍正霆说的没有错!
这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法律上也会保护他们!
但是洪周乐听着就是很不爽!
他挑了挑眉:“毕竟公司的执照上面写的是林总的名字,不如霍总还是把文件带回去,交给林总签了字再给我吧。”
霍正霆点头,把文件收起来:“好的,那我带回家让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