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前,不知想起什么,沈培延在手机里找了张同款照片。
“我想问下,这一款,这里有同款吗?大概需要多少钱。”
……
回到家,沈培延又烧了一桌子菜。
等叶璇回来,还看到了桌面上的布丁。
“上次看到你买,觉得你会喜欢吃,所以就顺道拐去买了一趟。”沈培延放轻声音,“如果觉得好吃的话告诉我,以后都给你带。”
叶璇将大衣挂在玄关处,瞥到了沙发上的那个爱马仕包装盒。
沈培延对她花钱向来舍得。
但叶璇这个人花钱比较理智,她总觉得在应该的时候花应该的钱,像三十多万的包于叶璇而言就算是溢价严重了,至少不该是她这个阶层的必需品。
沈培延当时听到她这个言论,立马拿自己工作的存款给她买了人生第一个六位数的包,告诉她,她配,她值得,她比谁都该拥有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他从不会讲大道理,只会付出行动。
从前叶璇就是被这些小细节所感动,认为自己会和他走一生。
现在看来,一文不值。
再好的人,烂掉了,也就是烂掉了。
叶璇还是没能吃下他亲自下厨做的饭。
刚坐没多久,她便接到了个电话,说:“今晚应该还要忙,别管我了。”
沈培延一怔,要替她往盘子里夹菜的手一顿。
“吃两口再走也不行吗?”
叶璇没理会,抄起大衣朝外走,“你走之前记得把我家门钥匙放在地毯下,这几天我很忙,你也别来了。”
门“嘭”的关上。
一室静谧。
那个包包和那个布丁,满桌的菜,还有沈培延,都无人问津。
他沉默地低着头,吃菜,扒饭。
又给自己舀了一碗排骨玉米汤。
可能是冷掉的缘故,有点难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