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字画小说馆>网游>我和他们的十年 > 2 就这样遇见了(一)
      看来这样的理由很容易让人接受,在他们心里,这样的故事,也许比金钱还要有价值。

      女孩:“我们说完,你就帮我们拍照?”

      我点头,“十张照片,每张都是精品,不需要精修,今天就可以给你们底片。”

      她想了想,认为是一笔合算的买卖。正准备要开口,最后还是推了推男孩:“还是你来说吧。”

      很明显男孩不是善于讲故事的人,加上男人对这方面事情记忆力并不是很好,要想让他们记住细节的东西,更不可能。

      所以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故事,干巴巴的,一点都不引人入胜。

      “我们是初中同学。”

      噢,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

      男孩说:“十年前,我们才刚上初中。”

      我心想,初中,多大的孩子,当年我连大姨妈都还没来,他们就已经开始谈恋爱了。

      女孩:“那不算,不就偷看你几眼,我还不止对你,我对别的帅哥也会多看几眼。”

      男孩:“噢,所以说你当时也喜欢我旁边的胖子咯?”

      女孩:“是你后面的猴子。”

      男孩:“猴子长成那样你竟然觉得帅。”

      他们两你一言我一语地斗起嘴来,我却开始觉得有些困乏,我的烟瘾又上来了,手掏进口袋,却摸到一个空盒子。

      算了。

      男孩接着说了他们为了能坐得近一些,贿赂排座位的班长。

      这让我想起,初一那年作为排座位班长的我,为了坐得离那个打篮球的男生近一些,就这么干过。

      我们座位调换讲究前后调、左右调、定期调,每两周调一次,我费了好大的劲让我们从对角线的位置变成只隔着一条通道的并排,这样的结果就是让我发现距离产生美这句话是对的,我视为男神的他竟然会在晚自习的时候脱鞋,翘着脚勾着鞋尖,一抖一抖,一抖一抖。

      这样做倒也不是多么可恶,但如果脚很臭,还这样做,性质就不同了。

      我后来跟同桌换了边,在那之后我心里就不再给那个男生留过一丝丝空间,一条缝都没有。

      听说他几年前就结婚了,恭喜他,不知道他的太太如何看待他脚臭又喜欢脱鞋的这个陋习。

      当然,也有可能他不再喜欢脱鞋,或者治好了香港脚的毛病,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神。

      我想也不太可能,因为纪晓梵说过,他现在成了一个胖子。

      纪晓梵就是当时我的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