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国僵愣在原地,依稀似乎记得是有这么一回事,想把女儿卖给镇里一家四十好几不会生的夫妇,好换钱买酒喝。

      想到这里,感觉此刻心都在滴血。

      自己都干了些什么混蛋事!死不足惜!

      难怪会死于睾丸癌,真是活该啊!

      弯下腰,将手里的米糊糊放在破旧的小床上,那床缺了一条腿,是拿石头垫着的。

      红着眼眶,带着一丝哽咽道:

      “之前是我混蛋,我不是人,你相信我,我不会卖咱妞的,明天我就出门去镇上找活干。”说完转身撩开黑乎乎的布帘子,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狠狠的又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抽的血顺着脸往下流。

      扭头看着还是茅草屋的厨房,里面黑黢黢的,连个正儿八经的锅碗瓢盆都没有。

      如果没记错,上辈子,老婆就是在这个月末,带着女儿,绝望的跳了水库,身上还绑了几块石头,拒绝了任何生还的可能。

      想到这里,浑身发麻,来不及悲悯,眼看天都要黑了,家里已经没什么可吃的了。

      再次匆匆出了门,朝着后山的方向走去。

      途中还顺了个网兜还有一条裤衩子,引起一阵犬吠。

      经过二十分钟的脚步路程,他到了后山的山脚下,脱掉身上的衣服,漏出古铜色健硕的好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