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曙其实并不太信任姜芷,但是乐得多个讨厌陆言锡的友军,所以也就兴冲冲地应下了。
裴曙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去云韶馆了,本来想再去逛逛,可是想起脸上还没有彻底痊愈的指甲印子,最后还是作罢。
再等个三五日,他脸上的血痂估计也就掉完了,希望芳洲还没有被陆言锡那厮勾搭上手!
姜芷回家等了几日,日日揽镜自照,脸上的血痂掉尽的时候果然得到了相府的消息。
裴曙准备晚上去云韶馆,早上的时候特地派身边的小厮来知会姜芷一声,让她好生收拾一下,别到时候在众人面前现眼。
姜芷大喜过望,差点原地跳起来。
这么多年了,她终于能再见到陆言锡了!
还有一整天的时间,应该还来得及。姜芷把自己最体面的那身衣服收拾出来,打算尽快洗干净烤干。没想到她才刚把衣服泡进水盆里,裴昼就又来到了她的小出租屋。
“别洗了,我带你去置一身新行头!”裴昼倚门笑道。
姜芷看着手里的棉袍又看了看裴昼,当即扔下水盆起了身。
她也不是那种平白就占人便宜的人,但是买新衣服是为了体体面面的去云韶馆,不给他们“现眼”,并不是她骄奢淫逸,相当合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她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好好宰他一笔。
姜芷喜滋滋地跟着裴昼出了门,两人一起到了附近的成衣铺。
掌柜的一看裴昼的打扮就知道是大客户,云锦、蜀锦……各种名贵料子的成衣码了一排。姜芷来回翻了半晌,试图在里面挑一身最贵的。
半晌,姜芷选中一件杏色的缂丝小袄,搭了条织锦的月华裙。衣服挑好,绦带禁步也全都配上,一整套下来至少花了二三十两银子。
这身行头要是折成现银都够姜芷活一二十年了,姜芷喜滋滋地拿着衣服喊裴昼结账。
衣服绦带既然送了人,必然没有再让她还回去的道理。姜芷悄悄盘算了一下,这套行头事后如果她去当掉的话,估计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这哥们还真是她的财神爷!
姜芷抱着包好的衣服正想走人,没想到裴昼却拦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