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他们也不想轻易离开闹市区。

    所以遇到有人来闹事的时候,他们也会奋起反抗。

    可惜这次来闹事的人是林天华。

    当那家夜店里的看场小弟全部拎着砍刀和钢管从夜店里跑出来的时候,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卧槽,我认识那个人,他是暴君!”

    听到暴君的名号后,夜店外面的人几乎同时看向正在点烟的林天华。

    林天华感受到周围人的目光,心中暗道:“卧槽,我现在这么出名吗?”

    那个小帮派的老大听到林天华就是暴君的时候,脸色猛的一变。

    现在闹市区谁不知道林天华带着十几个人追着华青帮一百多号人砍了好几条街。

    “那个人真是暴君?”那个小帮派的老大看向刚才说话的那个人问道。

    那个人点点头,一脸崇拜的看着林道:“那天暴君带着人追砍华青帮小弟的时候我就在现场。”

    “暴君和他的小弟太牛逼了。”

    “十几个人追着一百多号人砍了好几条街。”

    “现在暴君就是我的偶像,我还能不认识我的偶像吗?”

    那个小帮派的老大听后脸色顿时一变。

    他犹豫了一下后迈步向林天华走了过去。

    周围的人见状纷纷议论道:“卧槽,看样子这逼也是一条汉子啊。”

    “他不会是想和暴君单挑吧?”

    “他要是能把暴君打赢了,那他以后就在闹市区站稳了。”

    “卧槽,我就喜欢这种屌丝剧情!咸鱼翻身的画面!”

    然而就在那些人准备看好戏的时候,那个小帮派的老大突然九十度弯腰对着林天华鞠了一躬,并大声喊道:“暴君老大,你是我的偶像,我想带着我的人跟你混!”

    林建华听后表情先是一顿,随后无奈的摇摇头,心中暗道:“擦,我还想活动活动身体呢,这特么怎么直接投降了?”

    “唉,好吧,我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以后你们就跟我混吧。”

    林完后,那个小帮派的老大脸上顿时露出激动的笑容。

    常言道,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这句话虽然有点道理,但也不是完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