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一开始,季凡笙对李哲川的感情只是崇拜和感激,只是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和他重逢。
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少年心中的感情早就在不知不觉改变了。
他暗恋李哲川。
不错,任谁在年少时经历了这样的相遇和分离,还能轻易将对方忘记呢?
李哲川是这样善良勇敢冷静英俊,仿佛集人世间所有的优点于一体。如果他不喜欢李哲川,他又能看得上谁呢?
季凡笙的沦陷,是必然的宿命。
更何况,小王子爱他的玫瑰花,不是因为那朵玫瑰有多么的独一无二,艳丽无双,而是因为他为玫瑰付出了精力和时间。(注1)
季凡笙无意间在自己的心头种下了一棵名叫“李哲川”的玫瑰,玫瑰陪他走完了最诗书礼仪、梦想激扬的少年时光,变成了他人生中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啊,他这辈子都忘不掉李哲川了。
哪怕后来二人终于在大学重逢,事实证明,李哲川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完美无瑕,季凡笙也弥足深陷,难以自拔了。
他为了能让李哲川开心,卑微到尘埃里。
明明在其他人面前都能神色淡定地侃侃而谈,对着李哲川,他却总是一言不合就脸色爆红,说话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李哲川不喜欢他。任谁也不会喜欢上一个过于害羞的人。
但李哲川越是表现得对季凡笙不喜,季凡笙就会越忐忑越紧张。
如此往复,恶性循环。
哪怕季凡笙不懈努力、制造种种偶遇的机会,强迫自己在李哲川面前表现得正常点。却也只是从可有可无的路人,变成了李哲川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舔狗。
舔狗嘛,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季凡笙读大三年,李哲川喜欢上一个戏剧社的学姐。
学姐偏爱文艺青年,李哲川理工男,在文学上造诣不高,为了追求她,找来季凡笙帮忙写情书。
随后寒假,季母去世,季凡笙经历了人生最寒冷的冬天。
等他终于能够从悲伤中站起时,却听到李哲川和学姐一起出国留学的消息。
那一夜,兰宁下了好大的雪。
季凡笙走出了家门,像游魂一样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飘荡,不知不觉间,他来到高中校园的旧巷陌。
路灯一如往昔,泛着昏黄的光。
季凡笙想起他们兰宁一中的校歌,轻声哼唱着“晴川历历,杨柳依依,宁中春风满桃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