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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开着车,在半路上接到一个电话,是来自警局的。
对方说连沫不肯招供,并且执意要见到她才说。
“林小姐,为了我们工作的顺利开展,能麻烦您再来一趟医院吗?”
对方是昨天跟她做笔录的警察。
语气十分公式化。
林默往后视镜看了一眼,陈焰的车正跟在她的身后,安全可靠,不成问题。
作为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她确实需要配合事件调查。
更何况,若是连沫能供出点什么,早日伏法,时宴那边也会更省心一些。
别的忙她帮不上。
这点配合力度还是可以的。
她调转了方向,戴着蓝牙耳机道:“好的,我十分钟后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