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要求下,甲方同意放宽了一点点标准。
但还是比较严格,这算是我上任后接的第一份工作。
另一个合约是个拍杂志广告的合约,随便一个中等的模特都可以胜任。
就是那份大型的活动,从公司里签了八名模特,而且还把陈慧这个模特组的一姐签了过去。
随后我就看起了公司里做的费用评估报告。
这个活动甲方一共出了三十万的价格,人员费用预计在十二万,也就是模特和化妆师等人的工资。
还有就是车旅费五万,是这批人的吃饭住宿费。
加在一块就去了十七万左右,公司的利润就是十三万。
听上去好像也不多,十几个人二十天才为公司赚十几万块钱。
但是这只是东莞分部里的一个小组,艺人部还有更多的艺人。
而且那些影视艺人和歌手的出场费更高,公司赚的自然就更多。
这十几万对我一个打工人来说已经很多了,而且这样的事情不是天天有。
就像另一份文拍杂志广告的合约,只有两万块钱,拍摄时间是三天。
但是利润却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说两万块钱公司可以赚一万。
我思考片刻,叫来了茉莉,让她联系甲方,提议在合同中加入一些奖励机制。
如果模特们能够顺利达到体重要求,完成了这次的比赛。
甲方可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激励。
这样既能激发模特的积极性,也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
公司也会做出一些奖励,这样大家工作才更加去重视。
不重只有罚没有奖励,这是个不平等的合约。
茉莉点点头,表示会尽快与甲方沟通。
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模特们在保持良好状态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公司的关怀。
模特组里除了陈慧和张帅以外,其它人都是拿月薪的。
基本上在五千到一万左右,公司包吃住。
他们平时没事的时候就是训练学习,公司也得养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