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两根手指在青花瓷碗里,钳起一块排骨,送进嘴里。
顿时,一股带着骨味的肉香,充斥在口中。
关之峰大口大口嚼着,任肉汁在口中泛滥。
吐出一小块肋骨,咽下肉,他又钳起一块。
排骨的香味,彻底缓解了关之峰心里的些许尴尬。
心情也随着喷香的排骨肉汁落肚,变得美丽起来。
原来人们说的,要想拴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拴住男人的胃’,就是这个道理啊!
也或者,孟子早早就说过“食色性也”这样的至理名言,入木三分的揭露了人类的本性。
关之峰看着厨房里那具还包裹着一身居家服,即将横陈在自己面前的肉体;口中享受着排骨的美味,一时间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
正当关之峰的幸福感逐渐在身体里蔓延开来时,杨美娟终于把最后一道菜炒好了。
“虾酱炒鸡蛋,我前天特意去超市,买了你最爱吃的猛子虾酱。鸡蛋是我去买土猪肉时,问农民买的土鸡蛋。”
杨美娟一边说,一边把黄橙橙的炒鸡蛋端到餐桌上。
即使在关之峰与倪芳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美娟才不曾这般用心。
更甚至,张口动辄‘废物’,闭口‘窝囊废’的叫,骨子里总是带着对二女婿的不屑。
自从经过那一晚的狂风暴雨的摧残之后,抑或有了对关之峰新的认识。
现在的杨美娟之于关之峰,除了想救赎自己过往的不堪外,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疼爱。
这种疼爱,超越了曾经的母婿,跨过了年龄的沟壑,变得令人难以琢磨起来。
当然,今天她把关之峰邀来,更有着双重的功利心。
一为女儿倪芳芳,二为自己。
见关之峰手里举着一块排骨在啃,杨美娟不禁嗔道:
“又用手,那不是有筷子吗?”
她拿起一双筷子递给关之峰。
解下围裙搭在一旁的椅背上。
转身去酒柜里拿起两只红酒杯,放了一只在关之峰面前。
又拿起醒酒器,里面是早已醒好的红酒,说道:“五年的拉菲,我这里有两瓶,今晚咱把它都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