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黎姜下了朝就钻进房间,和大黄一起研究毛笔。
从最初一支笔都做不好,到最后已经陆陆续续做了十几根毛笔。
已经可以窥见毛笔的雏形。
而大黄体型也日渐消瘦,身上的油光顺滑的毛发变得坑坑洼洼。
“怎么还不行呢?不吸墨呢?”
黎姜看着手中大黄带“资”入股的毛笔陷入沉思。
【到底是哪里不行呢?】
开了笔,蘸了墨,可这毛笔一点都不吸墨。
挂不住墨水,写两下就没了墨。
难道狗毛不行?
黎姜一脸丧气的看着趴在床榻上可怜巴巴的大黄。
“你失去的只是毛,而我失去的是能将赵高踩在脚下的机会,是帮我政哥翻盘的机会啊。”
黎姜抱着已经不黄的大黄感慨万千。
“要不…试试兔子?”
随手将毛笔扔到笔洗中,黎姜便去膳房去找管事。
让管事给她留一些兔子毛或是羊毛,一定要干净的!
从这天起,嬴政每天上朝,都能看到黎姜身上的官服粘着各种小动物的毛。
…………
“王将军,高也想带兵出征。”
下面看着辛胜和王翦连胜两场,他也有些蠢蠢欲动。
只要杀一人,就能同黎姜平起平坐,杀两人,便能压黎姜一头!
如今即将杀往燕国都城,他又怎么甘心坐镇后方?
王翦和辛胜对视一眼,没想到赵高居然也有这样的血性。
“好!明日一同杀敌!我们合力夺下蓟(ji)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