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边垂头丧气地站着一个人。

    甘奇正心中百味杂陈。

    若是平日,他缠着也要跟着一起去。

    可是,现下大小姐交给了他重要的差事,他确实离不得大庆城的。

    他既想去,又担心办不好差事。

    喜哥儿斜瞥了站在巷子口的甘奇正一眼,没有停下,继续驾着马车慢悠悠地往前走。

    到了主街,已经有十来辆马车停在路边。

    这十来辆马车中,五辆拉着货,另外一辆是赵思辰坐的马车。

    剩下四辆,全部是孙冠玉的马车。

    有丫鬟、小厮、厨子数人,更有几位护卫骑着高头大马护在两边。

    三皇子府的几位护卫默默跟在马车后面,进退有据,训练有序,离得不近也不远,仿佛只是顺路而已。

    孙冠玉兴致勃勃,脚下踩着锦缎流云靴,头上戴着白玉冠,腰间挂着青玉玉佩,还穿着绛紫色的显眼外袍。

    他骑在一匹纯种雪白高头大马上,慢悠悠地晃到赵思辰的马车窗口旁,轻敲窗口。

    赵思辰看着话本儿,吃着零嘴,听见响声,随手推开了马车窗户。

    孙冠玉带着笑容,跟赵思辰闲聊:“赵老板,今日风光甚好,你怎的不打开窗户,看看外面风景?”

    赵思辰正看到精彩处,被孙冠玉打断,她抬头礼貌地微笑,敷衍地应道:“是,今天很是不错,我开着窗户吧,也好通风。”

    一边说着,一边又低下了头。

    偏偏孙冠玉性子颇高,一副势要拉着赵思辰敞开长聊的节奏:“赵老板这次怎的连一个丫鬟也没有带出来?”

    赵思辰只好又抬起头:“去往北地舟车劳顿,没必要带着太多人。”

    “那不是,煮菜做饭,浆洗衣物,端茶递水,红袖添香,吟诗作对,总得有人在一旁伺候着才是……”

    赵思辰笑道:“吃饭有干粮,有饭馆,再不成,我自己简单煎煮也行。”

    孙冠玉摇了摇头:“外面的饭菜我吃不惯,总得自家厨子做出来的东西才放心。”

    赵思辰深吸了一口气。

    纨绔子弟,纨绔子弟。

    富n代的人,跟她这种白手起家的人,总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