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一样。而且机械这玩意儿,不能分心,一旦投入,就不觉得枯燥了。

    就比如你,初中作文就写的很棒,还参加了县城的比赛,拿了一等奖。

    没想到长大以后,你却来研究这些在我看来无比枯燥的文字了。”

    清歌抖了抖自己的稿纸:“嗯,这话在理,我是因为喜欢才选择这一行的。”

    “那你以后要做老师?”清歌下意识的摇头,“不一定,也许会往编辑或者写作方面考虑。”

    她给杂志社投稿的事儿,还没人知道,也不会让谁知道。

    如果被看到问起来,那就只能答‘都是瞎写着玩儿呢’。

    别看现在室友关系还都处的不错,那也只是没有利益冲突而已。

    四年还很长,真正适合自己的朋友,经得起任何考验。

    ——

    九七年大学城附近还没有出现网吧,也许其他地方有,但距离远她不考虑,只能先手写邮寄。

    亏得小时候的努力,她的字不算差,但远比不上经过正统训练的。

    所以闲暇之余她也会临摹字帖练习楷书,好让自己的字体能在稿子上占据一定优势。

    国庆放假前,她投出去的稿子陆续回了稿费。

    稿费需要她拿着汇款单到邮局领取。

    因为都是短篇,投稿一次过的占一半,剩下一半被退稿之后还需反复修改再邮寄。

    凭着这份执拗,一个月时间她获利八百元稿费,已经完全能顾得住自己的生活费了。

    “放假三天呢,一起出去玩啊!”

    郑霜月再次以本地人身份热情的招呼大家国庆三日游。

    前世的宅女,这一世却成为宿舍第一个有暧昧对象的人。

    别说她们惊讶了,她有时候也进入不了状态。

    尤其假期一来,仝奕兴冲冲的跑过来问她想去哪儿玩儿的时候。

    她下意识竟然想留在宿舍写稿子。

    只是等抬头迎上他满怀期待的眼神,拒绝的话就怎么也说不出了。

    最后大家决定一起骑车去,她们四个一人骑一辆,四个男生两辆车换着骑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