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佳做得很绝,她不接受任何一点来自男友的帮助,哪怕是订单都不行。
这也就导致了,公司初创阶段相当的艰难。
原主会设计,也会画画,可以说,这整家广告公司差不多都是她一个人撑下来的。
杨敏是学的是管理,可广告公司一共才她们三个人,根本就用不着管理。
林佳佳没什么特长,她在大学学的是古代文学,一点忙帮不上不说,挑毛病倒是一个好手。
公司初创,三人都要出去跑业务,但也只有原主是认认真真的想将事业做起来。
杨敏嫌累,可也算尽力,每天都会跑上几家。
林佳佳就不行了,她每天出去,跑着跑着,就跑到男友身边去了。
她也是对公司最不上心的人,反正没投多少钱,一直在混日子。
慢慢的,在原主的努力下,公司渐渐好了起来。
最近正打算招些人手,将公司扩大规模。
可谁知林佳佳接了一个特别棘手的案子,要求多多,时限却只有三天,还标明了若是审核不能过,就要陪上一大笔违约金。
原主气的要死,她都不知道林佳佳为什么会签下这么一份一看起来就是坑的合约。
最后,果不其然的,就被坑了。
违约金一百多万,虽然吃了亏,但这钱公司还是有的。
问题是,就在原主想付钱了解这一茬的时候,杨敏和林佳佳竟然卷钱跑了。
原主去取钱时才发现账户里一毛钱都不剩了。
打两人的电话都不通,回公司却碰到了一伙陌生人,他们拿出合约,说是已经租下了她们的公司。
原主被打击到了,一夜之间一无所有。
因为公司的法人是她,她还得负责那一百多万的债务。
悲催的是,那债务是按天涨利息的。
也就是说,过了日期,她没有付出违约金,那么每过一天,就增加违约金的百分之一。
这就像是高利贷,利息滚入本金,飞速上涨着。
是以原主才跟他们谈,将房子过户,抵掉违约金。
要等房子卖掉再还钱,估计那时她都还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