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国从学校出来以后,就开始在林场,和镇上的陶瓷厂上班赚钱了。
虽然大部分的钱他都上交给了父母,但还是有一点私房钱的,起码比四姐要富裕的多了。
四姐每天都要负责洗家里人的换洗衣服,易安国经常都会换衣服的时候,忘记了掏口袋,最后零花钱就落到了四姐的手上了。
但是四姐偏偏还每次都不承认,窃取了弟弟口袋里的零花钱。
比如说易安国口袋里忘记掏出来的,厂里吃饭的饭票和菜票,还有零花钱,饭票和菜票对四姐来说是没用的,所以就原物奉还了。
但是零花钱那就对不起了,反正四姐是打死都不会承认,她拿了口袋里的零花钱,问就是说没有,口袋里只有饭票和菜票,没有看到有钱。
至于弟弟信不信,那就不关她的事了,反正她是自己相信自己,没拿弟弟的钱就行了。
易安国还能拿四姐怎么办?告状告到母亲那里,母亲也只是轻飘飘的一句。
“谁让你自己记性不好,老是换衣服忘记掏口袋了,你能怪得了谁?下次长点记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