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区分一下,调解有很多的方式,其他的那些咱先不提,这里只说一下诉前调解和庭前调解的区别。
诉前调解,是由法院的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来做。
顾名思义,是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
法律系统的人都知道,前几年经常要讲诉源治理,讲能动司法,所以基本上案子都要丢诉前调解。
但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诉源治理什么的都不提了。
相反,最高法的领导直接表态,要坚决防止以诉源治理为名变相控制立案。
说白了还是那句话,搞这个的初衷是好的,因为案子太多了,根本审不过来,所以要诉源治理。
结果被搞的有点不好,因为各地法院借着诉源治理来控制立案。
你看上面有规定要搞这个,所以你们的案子就都不立了,先去调解,必须去调解。
这就和“立案登记制”的规定相悖。
而且各地的调解都会各种拖延,说是一个月,但实务中调几个月的都有,这无形中增加了很多人的维权成本。
而且有一点要明确,诉前调解时间不算在审判期限里,因为那会没有立案!
一定要牢记这点!
而庭前调解就不一样了,这是在立案之后,由负责该案的法官或者法官助理等人进行的调解,那就会算在审限内。
这个时候就不会一直拖了,最起码法官得看着时间,如果调不了得赶紧判,不然过了审限就会很麻烦。
当然庭前调解也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种,要开庭了法官问一下你们调解不,不调解就开庭。
不是那样的。
在给你发传票之前,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就会提前和你们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
周云知道对方的想法,不过他要的就是对方这么想!
很快一份调解协议就新鲜出炉,程静姝看了一眼便表示同意,她现在就是完全相信这位年轻的周律师。
她相信对方应该不会坑她。
而且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了,找了那么多律师问过,基本上都是一个答复,胜诉没问题,执行的风险很高,有很大可能要不到钱。
也只有这位周律师给她把职业闭店人的情况都说了,所以现在必须得相信对方。
马启华接过来开始仔细看,对面那个年轻律师的基础还是很扎实的,这份调解协议上基本把自己刚刚说的那些都囊括了进去。
不过还是年轻啊,真以为协议做的好就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