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藏到蹲间里,锁好门。
这样,不管我面对的人是谁都不至于让自己太过狼狈。
也曾有人像李琛染一样,想我的尊严狠狠地踩在脚下。
那让我恨之入骨的男人,指尖暧昧地划过我的全身,看我的肌肤在他的挑逗下敏感得颤栗,春光乍泄,眼底媚色横生,在欲望的操控下忘记自己是两条腿行走的生物,和街道上随处滥情的狗不同。
“于常安。”
“遇到你之后,我突然发现了生命的真谛。对我而言,就是征服你。”“你真好玩。”
“那个孬种没破你身吗。”
恶心。
太恶心了。
我把头深深地埋进西装里,眼角突然有了温润的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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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然,那天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在厕所里待了多长时间,回到餐厅时,原本我坐的那个位置已经坐上了一位雍容华贵的太太,她的对面是穿着西装的小孩。
人世间的腌臜与污秽我似乎都已历尽,再也找不回当初和命运抗争的勇气。
我没有抱怨,神色平静兀自离开了餐厅。
想来我也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餐厅吃饭,不管是味道甜美的牛排还是鹅肝酱都只是蜻蜓点水。浪费。
我回到住所,李琛染没有回来。
想来也是,他突然来找我是一时兴起,雨露均沾才是君子好逑。
我给自己煮了一碗方便面——大概还剩五袋,这方便面箱马上就要告别它温暖的小窝了。
于常安。
你的生活。
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怕是俄而雪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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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创作的是一个很庸俗但是情意绵绵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就是为那年温同学在我生命里翩然而至,留于我的温暖岁月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