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纹着花臂的人带两人找到了强哥。

    卡座上。

    一个脖子挂粗金项链,胸口纹龙头,手拿雪茄的光头胖子坐在沙发中央。

    书令晨走上前,表情有些不自然。

    “强哥,我是来辞工的。”

    被叫做强哥的男人抽了口雪茄,然后才看过来,不耐烦嗤笑一声:“你他妈当我这是菜市场呢,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入伙那天我可是问过你了,你说确定我才同意你入伙的,你现在是把我当傻逼?”

    书令晨抿唇:“抱歉,强哥。”

    强哥上下扫了眼书令晨,轻描淡写道:“想走可以,但要走我的规矩,摇骰子,赢了你走,输了,你的一根手指留下。”

    语毕,一个小弟径直递上来一把水果刀,那刀面上还有血。

    书令晨脸一僵。

    他到底还是个没真正出过校园的学生,并没有见识过社会上这些闲散人员的恶劣行径,且他根本没有玩过骰子。

    “怎么?怂了?怂了就赶紧滚,明天继续给我收债去!”

    “我……”

    “我替他摇——”清甜的女音冒出。

    所有人抬头看去。

    书舒站在卡座外,说:“我替他摇骰子。”

    见是个漂亮小姑娘,众人都一愣。

    强哥皱眉:“你谁啊,我看起来这么好说话?你说替就替?”

    书舒勾了下唇:“我是谁并不重要,强哥对吗?我们来打个赌如何?我替他摇骰子,如果我赢了,人我带走,如果你赢了,他的手指留下,我再额外给你二十万。”

    话一出,所有人惊诧。

    夺少?

    二十万???

    强哥狐疑地盯着书舒,这小姑娘看上去像个学生,模样气质相当惹眼,可他不信一个学生能拿出二十万:“你耍老子呢?”

    书舒直接打开手机,点开了n个账户中其中一个账户的余额。

    然后把屏幕递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