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不要急,也不要慌,不就是一个疯子发了疯要砍人吗?你们有这么多人,联合起来要制服一个疯子应该不是难事,何至于逃得这般狼狈?”

    她的声音天生带有一种抚慰人心的镇定力量,再加上她的人生得高挑修长,往车上一站,微微而笑的脸上一派云淡风轻,让人不由自主便安静了下来。

    但安静也只是刹那的工夫,很快,后面的人便推搡着前面的人往外跑,只是动作放慢了一点,放柔和了一点,没之前那么不顾一切奔跑了。

    人群里有好心的人见她长得漂亮和气,对她心生好感,便善意提醒她:

    “姑娘,你们最好是赶紧调头跑吧,晚了就来不及了!你不知道那个疯子,他是有功夫的,一般的疯子我们倒不怕,功夫高深的疯子我们上百号人都近不得他的身呐!”

    一个疯子居然这么厉害?

    歌飞飞有些不信,阿豹和橘子他们似乎也不相信,只当这个镇上的人都是老实胆小的主。

    就在她摇着头感叹这里百姓的胆量时,忽然从前方街角转弯处又涌出一群人来,这群人比刚才这帮人跑得更快。

    他们嘴里叫着:“快快快,快跑啊,疯子是真疯了!已经杀了几十个人了,他是见人就砍呐!”

    很快,这群人就跑到了马车前,场面顿时更拥挤不堪了。

    有的人鞋子跑掉了,有的人衣服扯烂了,有的人头上的帻巾被扯松头发披散了开来……

    这后一批人中老弱妇孺居多,他们没那个能力攀爬马车,路又窄走不快,有些人干脆趴到地上,从马车车轮间爬了出去。

    第一个这样做了之后,其他的人纷纷效法,阿豹也拿他们没法子,总不可能他再用马鞭将他们卷出来丢回去吧?

    况且,现实也不允许他这样做了!

    因为就在这群人的后面,紧紧追着他们而来的,是一个手持大刀见人就砍见物就剁、见了空气也要挥上十几刀的一个庞然大物。

    说庞然大物有些夸张,只因为这个人比一般的人要高上许多,按现代的计量方法,身高足有两米出头,比大多数篮球运动员还要高。

    不但高,他还壮,像健美先生一样有着发达而紧实的肌肉。

    他的腰间只围了一块看不出颜色的布,长度只到大腿中部,刚刚好包住他的关键部位,更加凸显他健壮的身材。

    这个又高又壮的“疯子”并不笨拙,他奔跑起来的速度也相当快,只不过由于他正处于发疯状态,理智全无,所以他手中的刀是见什么就砍什么,一阵乱挥,全无章法,所以才得以让人有逃跑的机会。

    歌飞飞站在马车上看着这个疯子,第一直觉就是这太像美国电影演员强森了,那块头,那肌肉,那爆发力和速度,简直比他还绰绰有余。

    或许是杀红了眼,古代版“疯子强森”身上脸上布满了血迹,瞪眉怒目,很快就杀将了过来,一个跑得慢落在最后面的百姓被他的刀锋扫到,惨呼一声就倒地不起了。

    阿豹一看这形势不对劲,从车板底下抽出自己的长剑,对歌飞飞说道:

    “小姐,你们快躲进车里面去,我去制止这个疯子!不然,照他这个杀法,全镇的人都得遭殃!”

    歌飞飞是见不得血的,她有晕血的毛病,早在看到疯子第一眼的时候,她就移开了眼睛,所以并没有看到疯子杀人的那一幕。

    此时闻听阿豹要去拦截疯子,她侧着身子点点头,“好,阿豹你要小心,不要力敌,想办法将他引开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