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这么一身,丁栩几人早就失去了夸赞她的语言。
直到季宴礼出现以后,她们才找到了失去的舌头。
“天啊,你们应该是女娲的亲儿子亲女儿吧,天底下没有比你们还要相配的两个人了。”
季宴礼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让他更加矜贵气质超然。
他走到盛朝朝身边,那一刻他是失神的。
马上,再过一会儿,不管从世俗上还是法律上,盛朝朝永远都是他的妻。
“朝朝,我来接你。”
他的右手躬了起来,盛朝朝微微一笑天地失色,“好。”
季家花了五千万打造了鲜花婚礼。
大片大片的奥斯丁花型玫瑰,漫天的满天星、郁金香、洋桔梗、绣球,当然还有草地上铺满的红色玫瑰,以及不断撒到他们身上的玫瑰花瓣。
红色的玫瑰花瓣落到了盛朝朝身上,落到了季宴礼肩膀上。
周围都是欢呼声和掌声,他们走过了那只有两百多米的玫瑰路,一上台,两人的眼眶都是红红的。
在父母亲戚朋友的见证上,他们许下人世间最珍贵的承诺。
“永不分离,终身相依!”
“现在,新郎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啦。”
下面一片欢呼声。
季宴礼看着他的朝朝,像是回到他们相遇的那天。
那时候盛朝朝的眼睛是怯弱的,像迷路的小麋鹿,惹人怜爱。
后来他把这只小麋鹿带回了家里。
她开始变了。
变得调皮、变得任性、偶尔还要无理取闹,喜欢撒娇、不再不听他的话。
人越来越活泼,讨人喜欢。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盛朝朝,季宴礼永远都爱她。
盛朝朝静静看着她的阿宴。
第一次相遇,他仿佛是上天降下来的神仙救她于水火,第二次见面他毫不在意的把她捡回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