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袖的连衣长裙穿起来凉爽多了。虽然早知道自己的皮肤很白,可是在从我的弹簧腿丈夫眼中读出“惊艳”两个字后我也忍不住开始打量自己。火红和粉白泾渭分明却又如此融洽,两种颜色混合在一起竟然具有了慑人心神的作用。唔,我竟然到现在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魅力吗?呵呵,有点自恋呢。
虽然生活一直都平淡而充实,可直到现在才恢复了最初的那种振奋的感觉,好像又有了盼头。原来的盼头是教会双头龙学会通用语,然后套出话来,看熊猫大师到底有什么瞒着我们,可惜的是它被落荒而逃的熊猫大师带走了;现在的盼头再简单不过,试完我那些堆积如山的衣服,让我的弹簧腿丈夫越来越迷恋我。
我可以感觉出他看我的眼光正在慢慢改变。
最下层的几件衣服已经超过了我所能接受的底线,想想穿上它们的样子就会脸红,还是不要试了。他是我最喜欢的人,穿给他看自然也没什么,那么,要试试吗?好矛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