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秦郅诚第一次看到的叶璇。
第一次毫无保留的,完全真实的叶璇。
没有她刻意伪装出的平静,没有官方的微笑,而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真实的叶璇。
一个为了安抚他,而将自己伤痛扒开的叶璇。
一阵风来,那片叶摇晃的更厉害了。
秦郅诚缄默不言。
叶璇掏出口袋里那个最红最大的山里红,像是小孩在幼儿园保存着半截火腿肠回去献宝似的分享给家长,弯唇笑,“留给秦总的,吃了之后心情会变好。”
秦郅诚的视线落在那枚通红的果实上,随之慢慢向上抬,定格到她的脸上。
神情温和,眼底是雨水冲刷过般的洁净。
洁净得有些晃眼。
秦郅诚注视着她许久,大概是觉得太过晃眼,偏开了视线,重新望向窗外,下颌线凌厉流畅。
“叶璇。”他叫她的名字,“记不记得,我在上沪跟你讲的话。”
叶璇问,“遇人不淑那句?”
遇人不淑该怎么办?
——再遇一个。
这话更像是个玩笑话。
毕竟哪有人治情伤是用一段新感情呢?这对那个新人不公平。
只是,笑着笑着,她渐渐地感知到不对,嘴角笑意淡去,像是带着某种征兆,心也跟着慢慢一跳。
路慢慢疏通了,车子在向前缓缓挪动。
“再遇良人,不是玩笑。”
车载音响不知何时摁了暂停键,轻到落针可闻的空气,她听到他深沉而平静的嗓音。
“如果你愿意结婚。”
“我会是向你求婚的那个人。”
“……”
叶璇顿住。